回忆起3年多的应诉之路,丁彦辉觉得,尊重知识产权,也不害怕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恶意诉讼,坚持不断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能力,这是制胜的关键。
丁彦辉告诉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,2018年被起诉后,艾比森便成立了一个由内部专家和外部美国律师组成的特别团队,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。“超视公司高层曾多次联系我,希望和解,对方一开始就要价高达3200万美元,后面调整到了590万美元。但是,艾比森如果和解,就意味着中国其他企业全输,每年都要交几百万元、上千万元的专利费”。对这一关键节点,丁彦辉想得很清楚:“我要跟他们打到底,我再拨1000万元预算,大不了关掉美国公司。”
筹备证据应诉的这几年,艾比森的经营压力并不小。“北美分公司的部分美籍高管和员工也人心浮动,最后我从深圳总公司派人员接管美国公司,稳定军心。”丁彦辉回忆说。
但是,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一项内容是“判断证人/公司的可信度”,庭审的城市是两万人口的小城市,教育程度不一,对LED显示屏行业知之甚少,这些都可能成为最后影响判决的因素。
庭审时,超视公司的律师还试图把案件“政治化”,艾比森的律师正面反对,同时在结案陈词时给出有力一击:“他们不选择在市场上去竞争,而是选择在法庭上开展他们的业务。”
艾比森终获胜诉后的7月1日,丁彦辉在他的朋友圈写下这样的文字:“时下的中国,不稀罕多一个或少一个百亿产值的企业,但中国需要的是有浩然之正气,守诚信、重品质、敢担当、谋共赢的商业文明倡导并践行者。艾比森人当顺应并肩负起这样的历史使命!”
“积累专利不是为了阻碍别人,而是为了保护自己”
近年来,随着深圳企业“走出去”步伐的加快,与艾比森面临相同阻碍的企业不在少数。深圳也成为我国最早、最频繁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地区之一。中国(深圳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宋洋透露,仅2020年深圳企业就已经遇到了11起“337调查”,是2019年的2.2倍。
实际上,从近年来多起涉及中国企业的“337调查”案件来看,往往是国内已经取得一定规模优势和市场优势的行业会遭调查。这些行业内的中国企业在市场上展现出强劲的竞争力,对国外的同行企业构成挑战。国外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市场地位,常常将“337调查”作为重要的遏制手段,打击中国企业的发展。
另外,不少中国企业不重视专利的申请,尤其是海外重点地区的申请,虽然在技术上与国外差距不大甚至某些技术还更先进,但是由于前期知识产权保护不足,对于存在竞争关系的国外企业没有开展技术跟踪、专利监控以及诉讼监控,对于潜在知识产权风险缺少防控与预警。
“中国企业一定要加强专利意识。不要因为简单就不重视,我们不重视,人家就会拿来阻碍我们。”回忆起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,丁彦辉深有感触,“积累专利不是为了阻碍别人,而是为了保护自己”。
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思思表示,在全球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,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绕不开的国际游戏规则,没有核心技术、自主知识产权和勇于“亮剑”的底气,企业将寸步难行。在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,企业无论“走出去”还是“引进来”,都要做到“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”,积极提高研发实力,打造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,同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,加大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,并尽快适应国外的知识产权环境,以支撑其走出国门及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