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玩家们认为训练AI仅为娱乐而非商用,并未损害歌手们的权益。但版权方认定使用未经授权的歌手或作品的数据集来训练AI是一种侵权行为。
曾就职于多家音乐流媒体平台版权部的李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“在未获得歌手授权下,AI对歌手声音的模拟甚至公开展示,应属于对歌手表演者权的侵权行为。”也有人指出,“在鼓励AI创作的语境里,所有试图绕过版权谈创新都是耍流氓。”
鉴于此,在海外包括环球音乐在内的版权方纷纷向Spotify和Apple music等流媒体平台施压,要求下架AI克隆歌曲。在环球唱片执行副总裁迈克尔·纳什(Michael Nash)看来,人工智能音乐正在“稀释”市场,使原创作品更难找到,并侵犯了艺术家获得作品报酬的合法权利。
3月16日,美国唱片业协会(RIAA)联合美国独立音乐协会、美国音乐家联合会、美国出版商协会、国际唱片业协会等30余个社会团体组建了一个广泛的音乐人和艺术家联盟,共同发起了“人类艺术运动”,以保证AI不会取代或“侵蚀”人类文化和艺术。
整体来看,对音乐工业来说,数字音乐版权的规范化、数字音乐制作的人工智能化是大势所趋,但也面临巨大的现实复杂性。当前,AI的“介入”无疑让新的、老的问题加速浮出水面,流媒体UGC创作、翻唱侵权、短视频和直播侵权等话题再一次成为平台方、版权方、制作方角力的焦点,而新的行业规则也亟待建立。
不过,也有音乐人对于“AI克隆”持开放的态度,比如加拿大歌手Grimes就公开表示欢迎大家使用AI模仿她的声音进行创作,版税五五分成。而说唱歌手小老虎则表示,如果有人克隆了自己的声音去演唱另一首歌,“不是坏事,也许多交个朋友。”
未来,如果平台规则可以解决创作者使用AI歌手翻唱带来的收入分配问题,不断返回版税给原唱歌手和被翻唱的版权方,那么,AI在音乐工业的想象空间或将进一步被打开。
与此同时,对音乐工业大大小小的制作公司来说,AI语音生成和AI创作已成为重要发力方向,不仅能提高传统的音乐创作效率,还能打造虚拟偶像,开辟新的商业场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