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旅游协会明确,自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,原授权企业须立即停止在产品包装、宣传物料、线下门店、线上店铺、短视频推广、展会展示等场景和渠道使用“泉州伴手礼”图形商标。企业若未能及时清理完成存量带标物料,须先行提交书面申请,并明确承诺物料清理完成时限。逾期未整改、擅自继续使用该商标的,将视为商标侵权行为,本协会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泉州旅游协会方面介绍,本次原有授权全面终止后,全市从事泉州文旅特色商品生产、销售的经营主体(含原获授权企业、从未取得授权的新企业)可自愿向泉州旅游协会提交书面授权使用申报。本次重新授权将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协会将对申报企业开展综合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资质、诚信经营记录、产品质量管控、品牌履约能力等。审核通过的企业,由协会重新授权“泉州伴手礼”商标合法使用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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